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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公司女收发员9年侵吞130斤黄金获刑6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05   浏览次数:67
饰品公司的女收发员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私占公司黄金130斤多,价值超过50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该收发员曾某被广州市中院终审裁定构成职务侵占罪,获刑6年。据悉,她最初侵占公司黄金时,年仅20岁。  经查明,今年31岁的曾某,中专毕业即参加工作。2000年至2009年2月24日间,曾某一直担任广州市番禺恒宝饰物有限公司的收发员,负责该公司黄金及金饰的收发、保管工作。期间,曾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该公司的足金共计65084.97克,价值501万余元。一审法院认为,曾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判处曾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曾某不服向广州市中院提出上诉。近日,该院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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