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道琼斯通讯社报道,荷兰银行(ABN Amro Holding)已通知其在荷兰客户,从4月1日开始,将不再提供实物贵金属交割服务。
荷兰银行发言人在电子邮件中告诉道琼斯通讯社,根据与德意志银行荷兰达成的协议,荷兰银行客户此前可以选择接收实物黄金、白银、铂与钯。但德意志银行荷兰已决定在4月1日终止这项协议。
发言人表示,这一变化仅影响几百个客户。
荷兰银致客户的一封信中,已经告知客户将不再提供贵金属的实物交割服务,包括金、银、铂、钯交易。荷兰银行称原因是贵金属托管人变更。贵金属客户帐户余额已按照现行黄金报价有所调整。(这封信的副本被发布在各个网站上,是由Silver Doctors提供的最优秀的翻译服务)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事情的真相是什么,为真实交易提供支持的全球黄金储备出现了短缺吗?荷兰银行与其客户的订单进行交易,因此它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托管人(最近的研究中,他们一直寻求更低的价格)?会可能出现贵金属的银行挤兑吗?改变贵金属托管人有正当理由吗?是为了抑制黄金的实物交割吗?一种观点认为全球大型央行正在抑制黄金的价格操纵。
我们在公告发布之前联系了荷兰银行,但一位代表说他们不能回答媒体的问题。在回应我们发表的文章时,荷兰银行高级国际新闻发言人Alex Evans在给我们的一封信中澄清这个问题。问题是因为名为Hollandse Bank Unie的一个小部门进行了重组,该部门对黄金实物交易起到促进作用。
“2009年以前,荷兰银行在鹿特丹拥有一家进行实物黄金交易的小银行,名为Hollandse Bank Unie (HBU)。随着我们与荷兰富通银行(Fortis Bank Netherlands)的整合,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要求荷兰银行将其商业银行的一部分荷兰证券投资组合出售给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这在当时是经过公开宣告的,同时也将HBU出售给德意志银行,并将HBU客户转移给德意志银行。在过渡期间,这些HBU客户可以使用荷兰银行设施,德意志银行还向荷兰银行提供HBU服务。随后,德意志银行在去年宣布,从2013年4月1日开始,他们将停止HBU的荷兰业务——包括为荷兰银行提供相关服务。我们最近向一小部分受到影响的客户致信,通知他们从即日起我们不能再使用德意志银行提供的HBU设施。从HBU出售以来,荷兰银行就不再直接提供相关服务,所以我们的产品没有改变——只是德意志银行提供的设施有所改变。我们还发现了一个新的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瑞银集团(UBS)。”
(更新了荷兰银行的回应)
我们最初认为这致客户的信再一次证明交易具有风险性本质。
但显而易见的是,如今的所有交易几乎都是投资性质的,对标的证券的实际兴趣非常少。零售外汇和差价合约(CFD)没什么区别,都只不过是工具,盈利和损失都是基于标的产品的价格,真实货币不会在经纪商和客户之间流动,相同的情况也发生在机构平台之间。特别是2008年信用违约掉期(CDS)市场崩溃期间,信贷违约掉期的价值经常远远超出实际的担保债务数额。信用违约掉期危机显示,交易商事实上没有为他们的产品提供保障,这导致主要金融机构的多重崩溃并几近破产。
根据荷兰银行的回应,我认为可以说这个事件揭示了透明度的重要性。尤其是在银行征收存款税的特别时期,任何改变,即使是非常小的改变也可以引起负面舆论的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