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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展会
2011第十届中国(青岛)国际珠宝首饰展览会
2011-05-27 07:322546
展会详情
  • 展品范围
    钻石及宝石: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半宝石、人造宝石、水晶、碧玺;
    珠宝首饰:白金首饰、黄金首饰、铂金首饰、银饰、K金、钯金首饰、钻石首饰、宝石饰品、镶嵌饰品、仿真饰品、镀金饰品、珍珠饰品、翡翠玉石饰品等;
    珍珠及珊瑚:中国淡水珍珠、中国海水珍珠、日本珍珠、南洋珍珠、大溪地珍珠、马白珠、养殖珍珠、人造珍珠;红珊瑚、珊瑚珍品、珊瑚配饰;
    玉石类:翡翠、和田玉、寿山石、鸡血石、青田石、巴林石、岫岩玉;
    设备及仪器:珠宝加工设备、首饰工具、检测设备、清洗设备、管理软件、陈列及包装用品等;
    流行饰品:人造宝石、五金饰品、配件、不锈钢饰品等;
    会刊及广告价格
    版面
    价格(人民币)
    版面
    价格(人民币)
    封面
    20000
    封底
    15000
    封二
    10000
    封三
    7000
    显要版
    5000
    普通彩版
    4000
    黑白面
    2000
    文字介绍
    500200字)
    汽球条幅
    6000
    拱形门
    6000
    门票4万张
    20000
    请柬2千个
    6000
    挂绳广告
    5000
    参观/参展证件
    10000
    酒会冠名
    20000
    研讨会
    6000

    参展须知
    1、填好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与企业工商登记证复印件传真至组委会,展位按照“先报名、先付款、先分配”的原则安排。会前一个月组委会将邮寄《参展手册》及确定展品运输、住宿等事项。
    2、申请展位后5日内将展会全款汇至组委会,否则,所定展位不予保留。在规定期限内未交齐款项将被取消参展申请,非经组委会同意,其参展费用概不退还。参展申请表一经确认,参展商要求撤销参展申请,非经组委会同意,其参展费用概不退还。不得私自转让展位或者展出与展会内容无关的产品,否则取消参展资格。组委会保持展位的最终调整权。
    3、历届老客户可享受优惠措施,详情请咨询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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