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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加工后莫名"瘦身" 12315发布珠宝消费警示

2011-04-28 06:45245
半岛网4月27日消息 项链、手链佩戴几日就出现断裂,镶嵌类饰品的钻石(宝石)易脱落,新购首饰发生褪色或变色……今天,青岛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就近日接到的多起消费者申诉,发布权威消费警示,提示市民在购买金银珠宝类商品时注意甄别。

 
  慎重选购

  工商部门提示市民,在购买金银珠宝时,应尽量选择信誉较好的珠宝店,注意查验商品商标、标签、印记、含量、材质,并留意商家是否具有代理代销资质、商品合格标志是否明确完备,查看所购品牌是否与代理资质、广告宣传一致。

  据了解,一般每件珠宝玉器都有经省质监局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市民应仔细验证证书真伪,谨防移花接木。

  同时,要在商品价格方面审慎考虑,理性面对打折促销、清仓处理等经营行为,尽量避免因贪图便宜而吃亏上当。

  索要凭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正确填写并及时提供购物凭证,开具正式发票,商家提供的单据要明确标注产品的名称、产地、等级等内容。

  因此,工商部门提示市民要妥善保管票据及珠宝产品质量鉴定书、质量承诺等资料,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购物凭证将是有力的维权证据。

  巧避“吃”金

  部分不法金银首饰加工点用浓硝酸和浓盐酸混合成“王水”偷黄金的做法屡见不鲜,因此工商部门提示市民,在对金银首饰进行改制加工、增色保养等维修前,应向技术人员咨询饰品清洗前后损耗的比率,并对物品的数量、重量、材质等在维修单据中标明,防范商家“吃金”、偷梁换柱等行为,预防纠纷的发生。

  主动维权

  据悉,目前金银珠宝类商品国家还没有出台三包规定。对于国家没有明确三包规定的商品,出现纠纷时应依据厂家或者商家做出的三包承诺来执行,对于拒不履行三包的商家,工商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帮助消费者调解相关纠纷。对于销售时没有三包承诺的商品,工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工商部门提示市民,遇到消费纠纷时应通过积极主动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也可以向消保委、质监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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