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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乱标名称的首饰属不合格产品

2013-08-21 08:22191

本报讯 “18K金”、“925纯银”、“钯铂金”、“南非钻”……这些名称对于一些消费者来说也许并不陌生,但是它们在珠宝首饰产品的标签上却是不规范、不准确的用语。省内珠宝首饰专家表示,和“美国大杏仁”一样,珠宝首饰产品的命名也有严格的国家标准,商家如果乱标产品名称,首饰应视为不合格产品,将不得上柜销售。

  近日,福建省宝玉石协会接到南平地区会员金店反映,当地工商部门在最近的市场巡查中发现部分金店的珠宝首饰标签错误,拟按错误标签上标价的0.5%~2%的金额罚款。鉴于此情况,宝协紧急通知各金店开展自查,如有标签错误须立即整改。

  省宝协专家表示,珠宝首饰产品标签出错,主要有“乱标”、“漏标”、“炒作概念”等几种情况。“珠宝首饰一旦用了错误命名,会对消费者选购产品产生误导,使消费者无法了解产品的真实名称和根本属性,特别是一些有神秘性的名称,消费者更容易被误导。”

  例如,黄金含量为75%的首饰,不能标称为“18K白金”或“AU750”,应标称为“金AU750”或“金 750”;黄金含量为99%的首饰,应标为“金 AU990”,不能标为“24K金”或“AU990”;“翡翠”不能标为“天然翡翠”;“A货翡翠”不能标为“A种翡翠”或“A类翡翠”;“锆石”应标为“立方氧化锆”;“钻石”不能标为“南非钻”或“瑞士钻”、“泰国钻”等。

  记者查询了相关资料后获悉,珠宝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在国家强制性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珠宝玉石名称错误、不标或标注不规范以及贵金属产品印记或标识不规范,都要被判为不合格。对不合格的产品,质监工商部门查实后会根据相关规定,对销售企业依法进行相应处理,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

  另外,省宝协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珠宝时,四类首饰的命名“猫腻”值得警惕:一、含糊统称,如将翡翠、黄晶、橄榄石等统称为“玉”或“玉石”,却不标明产品的实际材质;二、擅用“行话”,如将绿幽灵、太阳石等商业名称或“行话”用于产品标识,让消费者难以辨别;三、故意缺漏,如18K金镶嵌戒指,不标明所镶嵌宝石的名称;四、以产地命名,一般珠宝饰品不能以产地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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