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1月1日至3日元旦假期,我市“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共接受消费咨询58件,受理并处理消费者申(投)诉15件,调处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5万元。
其中,咨询、投诉主要集中在索要发票难、假冒烟酒、餐饮服务等方面。
为了在第一时间处理好市民的消费投诉及咨询,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元旦期间,“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24小时全天候开通,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果,确保消费投诉得到及时处理。
热点一
商家拒开发票
元旦节当天,市民王先生在市区某珠宝店花费4000多元钱购买了结婚戒指。但商家却坚持不开具发票,并称已经在结婚戒指的价格上作了打折优惠。
当日,市民小杨一家三人到市区某理发店理发。可消费完后,店主同样不开具发票,且表示:“消费金额过低,从来没遇到理发后还要发票的顾客。”
此外,其他向“12315”中心反映商家拒绝或推诿开具发票的案例,主要集中在餐饮服务业、停车服务业及零售服务业。
这些商家往往以“发票已用完”、“消费金额过低”等理由拒开发票,引起消费者的不满。
市消委会提醒
发票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希望消费者养成主动索要发票的习惯。不管是购买商品,还是退货、换货或是接受服务,都应该向销售方索取相应凭证或服务收据,并妥善保存。一旦出现纠纷,这些将是有效的法律证据。
热点二
烟酒类投诉较多
从元旦节期间的投诉情况来看,烟酒类投诉较多。原因在于,大多数消费者在一些街头小杂货店购买烟酒类商品,质量难以保障,同时未索取凭证,维权时有难度。
元旦节,汉源人张先生从外地打工回家,途中购买了两瓶白酒,招待亲朋好友。晚饭时,张先生和两名好友食用了白酒,虽然并未过量,但三人仍觉得浑身不舒服,其中一人还晕倒在地上。休息一天后,大家才觉得有了好转。
因为张先生没有购买白酒的相关凭证,维权失败。
市消委会提醒
购买烟酒类商品最好到正规商场或者大型超市,并主动索取相应凭证。
热点三
提前退房被扣押金
元旦假期,游先生一家人从外地来我市旅游,在市区某旅馆订了三天的房间,每天房费120元,另交给旅馆100元押金。
住了一天后,游先生一家准备驱车到宝兴县观光旅游。结账时,旅馆老板扣除押金100元钱作为损失补偿。游先生认为不合理,便投诉至市消委会。
“元旦期间,类似的投诉还有几起。”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馆老板提出的损失补偿是不合理的,应向游先生退还100元押金。
市消委会提醒
住宿时,要先问清楚价格,包括停车费怎么收,空调是否包含在价格中等内容。住宿期间,游客如有贵重物品又携带不便的,最好到服务台办理托管。
早安排抓落实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雅安市工商局早安排、抓落实,对2011年元旦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维权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为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营造出放心消费环境。
同时,市工商局狠抓食品市场监管,严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关,将粮、肉、奶、蔬菜、饮料、糕点、禽蛋及其制品、罐头、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等食品作为监管目标,于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1月3日开展了元旦期间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对17类食品和13类非食品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共检查经营户2813户,集贸市场13个,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600余份,并对4户台帐不健全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理,发出整改通知4份,收缴过期食品2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