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院查明,荆仁洪因赌博输掉30万,便与同伙熊建军商议到珠宝公司盗窃黄金。2008年,荆仁洪让其妹妹和妻子到盐田区某珠宝公司上班,伺机盗窃。
那么,他们是怎么盗窃的哪?
陈娟和荆玲芝利用职务之便,在下班之前偷偷取出黄金原料藏匿。下班前,陈娟与荆玲芝到洗手间内,将偷到的黄金原料卷成团,装入事先准备好的避孕套或塑料袋,再塞入自己的肛门内,躲避安检带出公司。
但是,黄金减少肯定会引起公司的注意,他们就由荆仁洪、熊建军购买金属条,然后将金属条锉成粉末。再有陈娟和荆玲芝带入公司,混进原材料,这样他,在重量上就不会引起注意。
2010年9月8日,被告人陈娟被当场抓获,从其身上查获藏匿的纯金片31.7323克。经查,三被告人已核实盗窃金额达50余万元,荆仁洪还用赃款购买马自达小汽车一部。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陈娟、荆玲芝、荆仁洪的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庭分别当庭判处三被告人6年6个月和4年6个月有期徒刑。另一犯罪嫌疑人熊建军仍在追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