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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店广告“购物赢一夜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08   浏览次数:442
核心提示:7日,肥城市一路段出现十多幅珠宝店购物赢一夜情的户外广告引起不小争议,对此,肥城市工商部门称是违规宣传,工商局执法大队当天便把
 7日,肥城市一路段出现十多幅珠宝店“购物赢一夜情”的户外广告引起不小争议,对此,肥城市工商部门称是违规宣传,工商局执法大队当天便把这些灯箱广告撤下,并责令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做出书面交代和整改。
7日,肥城市新城路中段出现了10多块大幅情人节双面宣传广告,广告背景色调以粉红色为主,广告上“漫情人节一夜情深,购物赢一夜情”几个字格外醒目,在广告的最下方,还留有珠宝店在肥城两家门店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根据广告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拨通该珠宝店的电话,了解到“购物赢一夜情”活动还在继续。女话务员告诉记者,情人节之前,只要顾客在两家肥城两家店中的任意一家,购满一定金额的商品,便可在情人节当天参与抽奖,奖品可能是物件,也可能是酒店套房一间。
记者从肥城市工商局了解到,确实出现了这样一组广告。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孙晓健介绍,该广告主百福川珠宝城,去年在工商局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登记期限为2011年12月12日到2012年12月11日。但当时登记的广告内容为“百福川珠宝城年终回馈金条大奖”。“这与实际刊登的广告内容相差甚远,属于违规宣传。”孙晓健说。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若发布户外广告,广告取址除了经城建部门允许外,广告内容还需工商部门严格审核,并获准颁发户外广告登记证,才能获取刊登广告的资质。这种恶俗的广告内容不仅对城市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偷换内容,是违规宣传。工商局执法大队当天便将这些灯箱广告撤下,并责令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做出书面交代和整改。
“现在工商局正在对此案件进行调查,但如果该珠宝行活动内容涉嫌违法,公安机关将会做出相应处罚。”孙晓健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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