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6日宣布,由7月9日起取消金至尊珠宝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港交所6日宣布,由7月9日上午9时起,金至尊公司股份(编者注:恒丰金业2008年改名为金至尊)的上市地位将按照《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据介绍,金至尊公司股份由2008年9月30日起停牌。因此,该公司的股份实际上已暂停买卖超过了3年9个月。
金至尊公司自2010年12月1日起已处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根据除牌程序,倘该公司于第三阶段届满时仍无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港交所将会取消该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第三阶段已于2011年5月31日届满,该公司并未提供可行的复牌建议,证明其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相当价值的资产以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因此,港交所将取消该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