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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20年来入库首笔银行业金银首饰消费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0   浏览次数:484
核心提示:国家法规规定金银首饰零售要交5%的消费税,银行业售卖的收藏类金银则不用缴纳,可如今各大商业银行售卖金银首饰的现象层出不穷。
国家法规规定金银首饰零售要交5%的消费税,银行业售卖的收藏类金银则不用缴纳,可如今各大商业银行售卖金银首饰的现象层出不穷。无锡市国税部门6月19日透露,通过他们的努力,工商银行无锡分行近日申报了无锡首笔银行业金银首饰消费税,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发布实施近20年以来,无锡市来自银行企业的首笔消费税入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金银首饰需在零售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收藏类金银则不在此列。以往银行业很少参与黄金饰品售卖的业务,但近年来随着黄金市场的火爆,银行业开始从事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黄金销量呈跳跃式增长。受长期惯性思维影响,银行业往往认为经营黄金业务已按税法规定缴纳了增值税,同消费税没有关系。但无锡国税部门通过实地核查发现,目前银行销售的黄金品种已经高达数十种,其中既有金条、金元宝等收藏类黄金,也有挂坠、手链等首饰类黄金,对照法规,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应当征收消费税。经过努力,工商银行无锡分行近日申报入库无锡首笔银行业金银首饰消费税4062元,实现了银行业零售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零的突破,起到了很好的同业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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