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11月30日讯(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陈蓬) 据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今日发布的调查资料显示:1-10月份,烟台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3034.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3.61元,同比增长9.3%,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呈现稳定增长特点。
随着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等拉动市场消费政策的深入,烟台市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其中,随着收入增长,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消费模式、消费习惯正发生积极变化,消费性支出更多地倾向于高档商品及个人消费,买珠宝、做美容成为城市居民消费新亮点。
今年1-10月份,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其它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672.8元,比同期增加413.45元,增长1.6倍,增幅居消费支出首位。随着国际黄金价格的不断走高,烟台市民投资购买黄金的人数比例增加。居民用于购买金银珠宝饰品的支出大幅增加,人均消费支出比同期增加218.42元,增长2.5倍;购买化妆品人均支出比同期增加73.91元,增长81.7%;美容费人均消费支出比同期增加13.63元,增长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