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10时30分,城关公安分局刑警责任区八中队接到辖区某商场报案称,其商场黄金部首饰专柜内的一枚标价21.17万元的钻戒被盗。接警后,刑警责任区八中队与刑警技术中队侦查员迅速到达现场调查取证。经向首饰专柜售货员李某询问得知,当日9时30分许,李某上班后发现,其负责的专柜内一枚女士铂金钻戒被人换成假钻戒。勘察中,侦查人员根据陈列柜锁具完好及假钻戒上的标价牌特征初步确定为内部人员作案。
经过侦查员两天多的大量走访排查及内部调查后获悉,该商场保安刘某(男,32岁,兰州市人)近日经常到该专柜与售货员聊天,曾对被盗钻戒比较关注,有作案时间,嫌疑重大。11月22日,侦查员根据掌握的线索依法传唤了嫌疑人刘某,并对其晓之以理。当天下午,感到抵赖已经毫无意义的刘某终于交代了偷梁换柱,监守自盗的犯罪过程。
据办案侦查员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为达到盗窃目的,多次利用与售货员聊天的机会,观察被盗钻戒样式及售货员存放展示柜钥匙地点,并于案发一周前,在七里河区建兰路市场一流动首饰摊贩处,打制了一枚与被盗钻戒样式一致的氧化锆石银托女戒(价值30元),伺机掉包。11月17日8时至8时20分,刘某趁自己即将交班,商场还尚未开门营业之际,迅速找到黄金部首饰专柜售货员存放的钥匙并打开展示柜,用事先准备好的假钻戒调换了标价21.17万元的真钻戒,然后携赃物正常交班离开了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