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牟海林、周召发均系重庆市人。2001年,牟海林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006年刑满释放;2001年,周召发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04年刑满释放。
2007年1月,罪犯牟海林、周召发密谋到汉川市汉川商场盗窃财物。同年2月的一天夜晚,牟海林、周召发携铁棍、螺丝刀等窜至汉川商场,因见有人值班被迫放弃作案,将铁棍、螺丝刀藏匿于该商场三楼雨棚“备用”。当月11日深夜,牟海林、周召发爬水管钻入汉川商场三楼,取出事先藏匿的铁棍、螺丝刀等进入一楼首饰区,发现仍有值班人员。两人商议后,牟海林持铁棍猛击熟睡的值班人员付某(殁年73岁)的头部,周召发亦持铁棍猛击熟睡的值班人员杨某(殁年59岁)的头部,致使付某、杨某死亡。随后,两罪犯撬开部分柜台、保险柜和收银台,劫走现金1.2万余元及大量银饰品。案发后,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当年1号督办案。
2007年春节期间,汉川警方往返于重庆、四川、山东、江西等省市,终于在山东莱州将牟海林、周召发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