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热线3339111消息 昨日,消费者杨鸿昕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我在五塔寺古玩城购买了一条价值2200元的玛瑙项链,还没佩戴两个月,项坠上面的玛瑙在我完全没有感觉的情况下脱落丢失了,我找商家要求赔偿,但是被拒绝了。”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怀疑是项链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才导致项坠上的玛瑙脱落。“由于我十分喜欢这条项链,所以在佩戴时非常注意,不佩戴时就把它放倒专门的首饰盒里。”杨女士说道。
记者来到五塔寺古玩城,一位胡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工作人员曾通过仪器查看杨女士购买的项链,发现项坠上固定玛瑙的爪镶有松动脱落的痕迹,因此可断定玛瑙的脱落丢失并不是质量问题引起的,他们没有义务赔偿。
就此事,记者陪同杨女士来到内蒙古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金银珠宝饰品检验中心进行咨询,该中心珠宝首饰鉴定人员李瑞对项坠进行外观检查,发现爪镶有变形的迹象,应该属于外力所致,不属于质量问题。而目前国家对珠宝饰品质量方面没有详细的三包规定,所以处理此类投诉难度较大。
李瑞说,宝石脱落不外乎有两方面原因:第一,消费者在佩戴饰品时难免会有不经意间的磕碰、拉拽行为,所以很可能导致饰品上的镶嵌物脱落。消费者应定期检查或者自己留心检查镶嵌物是否有松动的迹象;第二,厂家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购买当天或几天内发现镶嵌物脱落,在自己完全确定没有接触过硬性物质并非常小心佩戴的情况下,可以到购买点去提出质量问题,这样买卖双方需要到当地质检机构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