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发现,检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识不合格,部分经营者经营的金银珠宝饰品的材质与标签不符和标签信息不全。一些商家明知商品为经过人工处理甚至染色的翡翠饰品,但却在商品标识上不注明经人工处理的字样,误导消费者购买。另外,贵金属饰品的纯度达不到标准的规定,例如:标称为“18K金”的黄金饰品,其黄金含量国家标准规定应达到750%。而实测值只有700%。哈市工商局将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近日,哈尔滨市工商局委托省金银饰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哈市城区内的部分金银珠宝饰品批发企业、门店及部分超市专柜进行了抽样检测。其中贵金属饰品共检测3196件,不合格88件,合格率为97.2%;珠宝玉石饰品共检测3863件,其中不合格70件,合格率为98.2%,哈尔滨市道里区东祥金店(西十二道街红博中央购物广场)、哈尔滨市同济古玩城南洋金店(道外区靖宇街368号)等11家金店部分金饰品被检纯度不合格。